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主要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它们可以发挥其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的作用。那么,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基本性能要求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下:
1、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持续应急时间。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规定值。
2、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
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3、备用照明设计。避难间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备用照明应由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后供电。
关于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基本性能要求,小编就先为大家介绍到这里。高新投三江作为国内知名消防电子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可提供多种消防安全保障设备,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若用户对上述产品还有疑问,可通过高新投三江的官网来进一步咨询了解。